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抓好“食品药品与生产安全”会议精神,强化从源头到终端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1月11日至12日,省水产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罗本彬带队,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处长斯建斌一行5人赴眉山市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暨“7条鱼”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工作组先后走访了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泥鳅养殖大户,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开具、收取、查验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听取各方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7条鱼”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工作组指出,眉山市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部门联动,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两部门要紧密合作,双向发力、共同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产地合格证开具工作,确保产品“带证上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市场入口关,对无证或无检测报告的产品禁止入市。二是要确保合格证的真实性,生产主体要通过农产品追溯平台登记信息、开具合格证,确保有效性、可追溯。三是要加强“7条鱼”专项整治,强化对养殖主体的政策宣传和用药指导,对违规使用禁(停)用药物和常规药物超标问题要从严处罚,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形成震慑效应。
工作组还走访了眉山市天网、西部风等4家钓饵生产企业。强调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根除钓饵产品中添加地西泮问题;要继续召回进入市场的问题产品并予以销毁,减少地西泮对养殖水产品造成污染的风险;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地西泮溯源,切断污染源头,以安全、放心的产品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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