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7日,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暨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训班在绵阳市游仙区成功举办。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贵瑜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成都市、巴中市、绵阳市游仙区和宜宾市翠屏区在开班式上作了交流发言。
向贵瑜强调,全省农业农村合经系统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向贵瑜指出,各地要认真学法,准确把握两部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要规范用法,切实加大贯彻实施法律指导力度,在谋划工作时坚持人民至上,在政策制定时落实法律要求,在维护权益时坚守法律红线,特别是要结合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和农民合作社“三个一批”专项工作,充分运用法制成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质增效、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要从严执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法律要求,将严管严督贯穿法律宣贯工作全过程,切实推动法律法规真正落地。要广泛宣法,全力营造法律实施浓厚氛围,在分层开展培训、加强正面宣传、强化舆情监测上加大力度。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农业大学、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专家围绕不同主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21个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共23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