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4-100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2024-02-04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文 号: 川农函〔2024〕6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生态环境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公布大渡河上游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
川农函〔2024〕6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2日批复同意建立大渡河上游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川府函〔2024〕16号),按批复要求,现将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予以公布。请保护区所在州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开展保护区标桩定界等工作,尽快成立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执法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对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