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补充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的通知》(N〔2026〕-62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补充选聘工作。经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选聘侯晓华等28名人员为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4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对拟选聘人员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来函、来电。经核实,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取消选聘资格。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55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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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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