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乐山市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7大项23小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牵头部门,压紧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和市级部门牵头责任,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占乡村振兴目标分值56%。
三是主动自我加压。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自我加压、跳起摸高,计划完成农村户厕新(改)建68405户,卫生厕所整体普及率将达到93.4%,大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实现二类地区100%消除旱厕,三类地区农户100%愿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