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财农〔2021〕129号),四川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21—2025年)分为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两块内容,均在我省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的48个县实施。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其中:甘孜州4500万亩、阿坝州2000万亩、凉山州500万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其中:甘孜州7963万亩、阿坝州3765万亩、凉山州247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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