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21—2025年)包括草原禁牧补助标准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
(1)草原禁牧补助标准:省级按照7.65元/亩标准测算,其中:黄河流域的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松潘县和石渠县按照7.71元/亩测算,切块下达各州。州县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科学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2)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省级按照2.5元/亩标准测算,切块下达各州。州县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科学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主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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