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等要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足额发放到户,并在卡中注明政策项目名称,禁止以村组为对象领取补奖资金。资金发放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含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履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主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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