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修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5 17:18 信息来源:厅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 点击数:1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不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我厅代省委、省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对《意见》(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1.信函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规划园区处,邮编:610041

  2.电子邮箱:fzghynyyqc@163.com

  附件:《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9年8月15日

 

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发展现代农业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篇大文章,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2018年四川第一产业增加值达4426.7亿元,居全国第二位。但是,我省农业大而不强、特而不优、品牌不响等问题依然存在,离农业强省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突出主导产业,主攻供给质量,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以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10大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3大先导性支撑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不断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推进10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夯实3大先导性产业支撑,培育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全国领先的“10+3”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5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6%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年均增长9%以上;涉农GDP达到13300亿元,占GDP比重26.5%左右。

  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综合产值分别达到3700亿元、3900亿元、1000亿元、2800亿元、1000亿元、1800亿元、1200亿元、3900亿元、1200亿元以上,川酒产业规模达到3800亿元以上。10大产业良种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农机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水平达到55%,信息服务惠及80%以上的涉农农户。冷链物流设施静态库容达到800万吨以上,果蔬、肉类、水产品、奶类等农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5%、47%、44%、60%以上。到2022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政府在规划统筹、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市场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品牌培育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格局。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科学确定本地主导产业、拳头产品,合理布局生产、加工、物流、服务等配套产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带和产业集群。

  ——生态循环、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科技兴农、质量兴农战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广种养循环、清洁生产模式,大力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园区引领、三产融合。梯次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集聚示范作用,引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10+3”产业体系园区化发展。

  ——主体培育、联农带农。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规划布局

  (一)生产区域布局。按照“10+3”产业体系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遵循生态最适宜、产业基础好的原则合理布局。川粮油布局在90个粮食主产县和核心区、48个油菜大县。川猪布局在81个生猪重点县。川茶布局在20个茶叶重点县。川菜布局在45个蔬菜重点县、30个花椒重点县、20个辣椒重点县。川酒布局在18个酿酒专用粮重点县。川竹布局在40个竹产业主产县。川果布局在30个水果重点县、30个蚕桑重点县、38个核桃重点县。川药布局在31个中药材重点县。川牛羊布局在41个肉牛基地县、18个奶牛基地县、27个牦牛基地县、50个羊产业基地县。川鱼布局在渔业产业优势明显和宜渔稻田资源丰富的60个重点县。

  立足比较优势,重点抓好五大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成都平原重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优质粮油、晚熟柑桔、优质蔬菜、道地中药材、竹产业、特色黑猪等优势产区。川南重点发展酿酒专用粮、名优早茶、优质蚕丝、早春蔬菜、黑山羊、竹等特色产业。川东北重点发展富硒茶、道地中药材、猕猴桃、优质蚕丝、草食牲畜、小家禽等特色产业。攀西重点发展南亚热带特色水果、优质蚕丝、早春喜温蔬菜、黑山羊等特色产业。川西北重点开发高原牦牛、藏绵羊等生态特色农牧业。

  (二)产业链布局。在优势主产区布局建设区域性良种(种子、种畜、种苗、种鱼)繁育基地,建设一批与10大产业发展配套的县级良种繁育场。在产业基地就近布局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农产品清洗、分级、预冷、贮藏、烘干、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在产业集中发展区依托工业园区布局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区域性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烘干冷链设施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在城市近郊、生态良好地区、风景名胜区周边发展休闲农业、森林康养、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性、经营性服务业。

  (三)园区布局。围绕10大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形成国家级到县级的园区梯次发展体系,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30个以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以上。市县针对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分级分类规划建设不同园区,每个园区培育壮大1个主导产业及1-2个关联度高的产业。根据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特点,合理布局园区内种养循环、加工物流、科技研发、综合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板块。

  三、建设重点

  (一)建优产业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10+3”产业体系落地的基础工程,不同类别的产业无论在园区内或园区外落地,都必须落在田土上。必须整合涉农资金,按照“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的标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500万亩。实施“川字号”农产品优质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推进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全国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按照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优质化要求,新建粮油基地600万亩、改造提升400万亩,新建和改造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1000万亩,新增现代竹林基地220万亩,建设畜禽标准化示范场4000个,打造稻渔综合种养基地150万亩。加强路、水、电、气、通信设施建设,加快引进推广先进实用农业装备,提升产业基地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川菜工业化工程,围绕基地和园区就地就近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深度合作,研发和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精深加工和主食加工新模式。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发区),引导加工型龙头企业入园集聚发展。鼓励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化高值梯次利用,促进加工废弃物全值肥料化、能源化高效利用。实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产值比达到2.2:1。

  (三)培育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重点企业自主品牌、重要农产品品牌,创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推动成立四川品牌发展联盟,推广和运用“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将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纳入省级知名产品品牌目录重点培育。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道地药材认证,打造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川字号”农产品(食品)品牌在中央主流媒体、新媒体开展宣传推介。举办农产品包装大赛,挖掘农产品品牌文化。启动“四川美食”川菜地道食材和标准化川菜产品推广行动。设立四川省人民政府粮食生产“稻香杯”丰收奖表彰。

  (四)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种养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绿色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依托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项目,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果菜结合等模式,建设美丽生态田园。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园区综合监测。

  (五)融合发展新业态。推动农文旅体养跨界融合。深入挖掘油菜、水果、蚕桑、茶叶等产业多种功能,开发一批具有农村特色的竹编、蜀绣等文化创意产品,培育一批农业康养特色示范区,建设一批农业主题公园、乡村文化创意园、农业科技博览园,打造一批休闲农庄、精品民宿、特色小镇。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益农信息社”“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应用,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多元化培育农产品电商主体,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的电商平台。

  (六)优先发展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发挥种业“芯片驱动”作用,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库,鼓励种业企业、科研院校联合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推进各级种子(苗)生产基地建设。突出农业装备支撑,引进推广适合四川地貌特点、产业特色的现代农机装备,强化薄弱环节适用农机自主研发,打造产学研用平台。积极发挥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农机装备龙头企业。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数字农业试点县。补齐现代农业物流短板,最关键的环节是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加快建设新型冷链基础设施,优先解决农产品冷藏冷冻保鲜问题。以农产品交易、加工包装、仓储冷链、农超对接和配送运输等功能为主,建设或提升改建一批集农产品冷冻冷藏、流通加工、集散批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中心。

  (七)推动农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投融资、农产品贸易、农业技术等领域合作。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备案基地,提升蔬菜直供港澳试点基地县生产能力。重点培育一批国际化农产品出口企业,支持集群发展,鼓励开拓境外市场。支持参与“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国内外市场拓展活动。加快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提升四川农博会、茶博会、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交流合作平台水平。

  (八)推进产村相融。统筹谋划农业农村发展,把产业布局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以产兴村、以村促产、产村相融、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推进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设施与乡村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推进产业发展与乡村繁荣深度融合,把园区建设与特色产业村镇建设有机衔接,加快形成“园村一体、产村相融”的发展格局。

  (九)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发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强化四川创新团队建设,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院校为支撑、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优质专用品种培育引进工程,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实施优势特色产业瓶颈技术创新工程,突破农业生产、现代农业装备、冷链物流等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示范应用。

  四、主体带动

  (一)突出园区示范引领。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引领“10+3”产业体系建设。发挥园区在主导产业鲜明、设施装备先进、建设水平高,产业链条完整、新业态发展好,农业综合效益高的示范作用。发挥园区在科技支撑,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园区在生产、加工、服务、营销等多环节主体培育,构建园区各类主体和小农户之间全产业链利益分享机制的带动作用。发挥园区在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集聚,农村改革先行先试的先导作用。把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农村改革的“试验田”、农业技术的“推广站”和现代农业的“样板区”。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引导工商资本、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每个产业重点扶持全省排名前五的龙头企业。强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累计培育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新增认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打造一批十亿、百亿、千亿级龙头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增资扩股、收购兼并、战略重组等方式,支持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企业、大集团。

  (三)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新型职业农民。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和产品品牌化为目标,规范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鼓励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等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全省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实施小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培育家庭农场1万户以上。在园区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和社会保障等制度,首先把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社长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安排,省级园区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到80%以上,全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

  (四)健全服务体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集农技指导、信用评价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等把服务网点延伸建设到产业基地。大力培育覆盖种养、加工、销售、科技、金融等各环节多元化的经营服务实体。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小农户以产权、资金、技术、产品等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推广生产托管、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合作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三次产业增值收益,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五、支持政策

  (一)强化财政支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县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定的重点任务,提高保障能力。深入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放管服”改革,实行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充分赋予县级自主权,因地制宜保障现代农业园区重点支出。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现代农业园区。出台园区建设PPP项目奖补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按规定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支持园区建设,探索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园区牵头实施主体,建立省级财政资金鼓励清单、允许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绩效审计。落实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市(州)、县(市、区)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落实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整合现有省级国有企业用于农业方面的资源和农口经营性资产,组建省级农业投资集团,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成立农业投资集团。建立奖补机制,支持各市(州)、县(市、区)加快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园区建设和“10+3”产业体系培育。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中省和市县财政的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

  (二)强化金融服务。积极推广“政银担”合作模式,实施“川农贷”工程。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10+3”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考核、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先在示范区开展农业农村产权融资服务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进园区。落实以奖代补、风险补助和担保业务费补助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全省的农业担保网络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为园区发展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对园区内业主提供担保的机构给予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实现“10+3”产业全覆盖。

  (三)强化用地保障。依据国土“三调”成果,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用地布局。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腾退等结余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领域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开发建设服务于“10+3”产业发展的项目用地。将部分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各地要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优先用于安排现代农业园区用地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鼓励预留一定比例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将农产品冷链烘干设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产品储藏流通设施、休闲采摘设施、养殖设施等作为农业附属设施纳入农业设施用地范围。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农业科研院校与地方合作,围绕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园区专家对接服务制度,每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至少对接一个专家服务团队。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力度,壮大农村“土专家”“田秀才”技术队伍。全面推行编制在县城、服务在乡村的“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加强证照办理、土地支持、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和金融信贷等政策扶持。

  (五)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慎推动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土坯房改造和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整治等工程,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统筹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工商资本+集体经济组织、现代经济要素+农村资产资源等“三加”工程。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作用,打造集产权交易、项目包装、产业招商、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六、工作机制

  建立“10+3”产业体系“省领导分产业推进、市州抓县、县管园”的推进机制。省级层面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相关省领导负责分产业推进,市级层面由市州领导分县(市、区)抓“10+3”产业体系,县级层面实行“园长制”,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园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3”产业体系推进办,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会商,市县比照省上建立推进机制。编制部门要探索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的管理机制创新。把园区建设、“10+3”产业体系培育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年度目标单列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事项。探索建立涉农GDP考核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