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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9-04 16:07 信息来源:省农业宣传中心 点击数:1

【主要内容】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及有关情况。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出席嘉宾】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关民军

【主持人】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李伦

【时   间】2020年9月3日上午10:00

【地   点】金河宾馆通顺厅


[李伦]: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四川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主要介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先生,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关民军先生。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中央和省市24家新闻媒体的34名记者朋友。发布会期间,请各位朋友把手机调到免打扰模式,以免中途来电影响发布会正常进行。

首先,请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肖小余]: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三农”工作,特别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予的关注、关心和支持!2020年7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今天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先后提出了“饭碗论”、“底线论”、“红线论”等新思想、新举措,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产得出、供得上,要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并加快推广使用,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近期在吉林调研时指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2019年、2020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新增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唯一量化指标。国务院自2019年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30项督查激励措施之一,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我省是全国人口和粮食生产、消费大省,目前,四川粮食产量近700亿斤,是全国十三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处于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据统计,2011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33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169万亩,为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近700亿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2019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380万亩,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目标任务,在农业农村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中,我省综合排名全国第9位,获得通报表扬。

但我省当前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十二五”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达到“三网”配套的比重不高,不能真正做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有效灌溉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4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相当部分地方工程性蓄水严重不足,还有不少旱山村、望天田,全省常年因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损失粮食15至20亿斤;丘陵和山区的耕地碎片化程度高,难以开展规模化发展经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牢固,粮食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耕地和淡水资源、农业有效劳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要素对粮食生产的刚性约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人多地少、耕地面积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必须把耕地保护好,大力发展高标准农田,以提质增效弥补耕地数量不足,真正把“藏粮于地”战略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机改后,从中央到地方,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五个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能全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亟需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为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根据省领导要求,农业农村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意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10+3”现代农业园区为有效载体,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区域,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443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5000万亩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全省粮食产量达700亿斤以上;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明确要形成全省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找准潜力区域,科学确定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时序安排,区域化整体推进。要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建设标准及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要规范建设程序,强化质量监督,打造精品工程。要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要把各级项目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省“一张图”和监管系统。

第三部分是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和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试点示范,加强科技攻关与引进推广,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配齐配强人才队伍,严肃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

最后,给大家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对照国办发〔2019〕50号文规定,《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建立通报约谈和考核奖惩机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突出建设重点。明确以“10+3”现代农业园区为有效载体,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鱼米之乡”试点县和国家级、省级农作物制种基地县区域化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示范创建,探索通路、通水、通网(物联网等)和平整土地“三通一平”整县示范模式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模式。

三是突出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管理一体化。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元化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明确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落实管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要求各地统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分区域、分类型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确保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制定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省域内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要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实施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要求,是统揽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对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建设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李伦]:

感谢肖小余先生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

我是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我有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了2020、2022、2035年的目标任务,这些目标任务对保障粮食安全来说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肖小余]:

谢谢您的提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持续新建和改造提升,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全省保有量进一步增加。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大约提升1个等级左右,粮食产能大约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50公斤以上,特别是在严重气象灾害年份,项目区粮食产能稳定性水平要明显高于非项目区。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高标准农田4430万亩,确保圆满实现“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到2022年我省完成5000万亩建设任务后,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将能生产约占全省80%的粮食,对稳定保障全省粮食年产量700亿斤以上将起到主要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的基础将更加坚实,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实施意见》从强化建后管护和严格管控利用等方面,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利用保护的政策要求,支持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对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等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川日报记者]:

我是四川日报的记者,我们知道资金投入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保障,这几年各地都在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随着项目推进资金的投入和建设难度都在大幅度增加,我想问一下我们如何保障建设的资金?谢谢。

[关民军]:

感谢您的提问。强化资金保障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关重要。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断增加,建设成本费用不断升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要,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19年,我省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1.61亿元、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3.55亿元、由项目市县落实财政资金6.07亿元,实现了“亩均财政资金不少于1500元”的要求。从2020年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每亩共计不低于3000元”,落实中、省财政资金56.46亿元,并从省级层面切块下达抗疫特别国债19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市县积极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资金投入。

二是鼓励引导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地方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运用各类激励政策,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增加投入。另外,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县政府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作为收益,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配、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并加强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体现奖优罚劣的政策导向,引导各地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下,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耕地质量是衡量耕地生产能力的重要指标,如何来判断耕地质量的好坏?

[肖小余]:

谢谢您的提问。耕地质量等级是科学评判耕地质量的主要指标,其结果直观有效地反映耕地质量的优劣及其生产能力的高低。我省通过每年持续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来分析耕地质量现状、评价耕地质量情况、摸清耕地质量家底,掌握耕地质量演变趋势,为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提供科学指导。

一是科学布设点位。根据全省不同的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统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在全省统一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1万多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000个。

二是取土化验检测。在每个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调查,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采集土壤样品,开展土壤养分如有机质、氮、磷、钾及酸碱度、容重等物理化学性状的检测化验。

三是开展等级评价。建立四川省耕地质量数据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填报、审核和分析统计,构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针对性地提出耕地土壤培肥改良与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对策措施与建议,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李伦]:

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发言人的精彩回答,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可以联系采访有关职能部门,也可与省政府新闻办联系,我们做好联络服务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