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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举行四川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7-31 16:58 信息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点击数:1

【主要内容】 通报我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有关情况。

【出席嘉宾】 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种业发展处处长杨春国,省畜牧总站站长徐旭、畜牧兽医局一级调研员薛建平、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川。

主持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犁田。

【时间】 2020年7月31日,11:00

[王犁田]: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今天举行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情况,很高兴邀请到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小余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厅种业发展处处长杨春国先生、省畜牧总站站长徐旭先生、畜牧兽医局一级调研员薛建平先生、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川先生,共同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一级调研员赵永成先生。

首先,请肖小余先生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肖小余]:

下面我就四川省贯彻实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公布,是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力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并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根据《目录》,公布细化到品种级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以下简称《品种名录》)。《目录》、《品种名录》和国家级、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一系列文件相互衔接,构成了畜禽遗传资源基本的界定、分类体系,对于贯彻落实《畜牧法》,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目录》的发布建立在详尽的资源调查和严谨的学术论证基础之上,取得了“两大突破”:一是确定了区分家养畜禽与野生动物的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畜禽”的概念。《目录》首次明确了《畜牧法》中畜禽的法律边界和内涵,厘清了家养畜禽和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水生动物的界限,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主流趋势。《目录》是在开展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摸清遗传资源家底后,征求了大量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的,统筹考虑了我国畜禽遗传资源实际情况,综合技术成熟度及生物安全风险等因素,科学界定了畜禽种类和畜禽品种的关系,能够有效地为畜禽资源研究和畜牧产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规范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补上了长期以来畜牧业管理制度的短板,完善了畜牧业治理体系。同时《目录》的公布,有助于现代畜牧业发展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精准调控,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步伐。

本次公布的《目录》,涵盖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两大类33个物种,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纳尽纳。其中,传统畜禽17种,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这些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是城乡居民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主要来源。《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畜牧法》管理。

[肖小余]: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特种畜禽养殖发展迅猛,产业规模近20亿元,已成为我省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市场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些贫困地区,特种畜禽养殖成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将特种畜禽列入《目录》,有效地解决了交叉管理等问题,其良种繁育、疫病防控等工作有章可循,养殖者的利益也将更有保障。

根据家养畜禽与野生动物界定的基本原则和畜禽的定义,某些在民间具有一定饲养规模的动物未列入《目录》。例如,黑天鹅、鸿雁等禽类人工驯养时间短,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果子狸、竹鼠等携带的病原体背景不清,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较大;蛇、蛙及昆虫等不属于《畜牧法》管理的家养畜禽(哺乳类和鸟类)范围,不宜列入畜禽目录。总之,通过科学界定,有效防止了通过将野生动物列入《目录》,进而规避《决定》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要求。

《目录》在每个物种后相应细分了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配套系、引入品种及配套系三个类别,其具体的品种名称分别收录于《品种名录》中,均通过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审定或认定。地方品种是指在特定地域、自然经济条件和居民文化背景下,经历长期非计划育种所形成的家养畜禽品种。培育品种是指通过人工选育,主要遗传性状具备一致性和稳定性,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畜禽群体。引入品种是指从国外引进的家养畜禽品种。配套系是指利用不同畜禽品种或种群之间的杂种优势,用于生产商品群体的品种或种群的特定组合。这三类品种各有所长,互为补充。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属于昆虫纲的蜂、蚕没有列入《目录》,但是按照《畜牧法》,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畜牧法》的有关规定,仍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因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将依据《畜牧法》,公布蜂、蚕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下一步,全省将全面做好《目录》的贯彻实施工作。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杨秀彬厅长亲自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贯彻落实好《目录》是当前我省畜牧业和种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做好《目录》宣贯工作的重要性,摆到重要位置,整体谋划,深入推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我省《目录》的贯彻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王犁田]:

感谢肖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各媒体朋友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新华社记者]: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出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对我省畜牧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肖小余]: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制定《目录》主要基于畜牧生产实际需求,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既尊重了历史文化特点和民族习惯,又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还充分考虑了生物多样性和产业发展的特殊要求。

《目录》的发布实施,是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的一件大事,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改善人民膳食结构、保障人民健康都将产生深远影响。一是科学界定畜禽养殖范围,规范养殖管理。此次发布的《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17种和特种畜禽16种共33个种类,实现了畜牧生产用畜禽和野生动物的严格界定。二是保障食品安全,减少人畜共患病的人际传播,有利于畜禽养殖产业对流行性疾病的整体防控。三是提供消费指引,引导消费习惯,促进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目录》本身虽然不能解决滥食野生动物问题,但是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五是有利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目录》的发布可促进加快建立一批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力度。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目录》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请问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落实?

[杨春国]:

主要从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召开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暨贯彻落实《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和安排落实《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实施工作。二是抓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与行业监管。启动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全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调研评估,强化保护责任落实,加强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三是抓好《目录》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开展相关解读,不断提高公众对畜禽生产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认知水平。四是抓好相关工作衔接。主动与省林草局沟通协调,确保相关蛙类管理调整交接到位,积极配合林草部门做好平稳过渡。五是抓好全省现代畜禽种业发展。

[王犁田]:请继续提问。

[四川日报记者]:

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也已发布,请介绍一下四川列入畜禽品种名录的情况。

[徐旭]: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公布了与《目录》配套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收录畜禽品种897个,其中传统畜禽品种有848个,特种畜禽品种49个。传统畜禽品种中,地方品种532个,培育品种和配套系213个,引进品种(配套系)103个。四川是全国畜禽遗传资源大省,截至目前为止,列入名录的传统地方畜禽品种52个,占全国的9.77%;培育的传统畜禽品种及配套系12个,占全国的5.63%;引进传统畜禽品种及配套系41个。传统地方畜禽品种中,猪6个,分别是成华猪、雅南猪、湖川山地猪(丫杈猪、盆周山地猪(青峪猪))、乌金猪(凉山猪)、内江猪、藏猪;牛14个,分别是三江牛、峨边花牛、川南山地牛、甘孜臧牛、凉山牛、巴山牛、平武牛、德昌水牛、宜宾水牛、麦洼牦牛、九龙牦牛、木里牦牛、金川牦牛、昌台牦牛;羊12个,分别是西藏羊、欧拉羊(贾洛型)、西藏山羊、成都麻羊、古蔺马羊、川中黑山羊(金堂型、乐至型)、川南黑山羊(自贡型、江安型)、建昌黑山羊、北川白山羊、美姑山羊、板角山羊、白玉黑山羊。

[徐旭]:

鸡11个,分别是旧院黑鸡、彭县黄鸡、米易鸡、石棉草科鸡、四川山地乌骨鸡(兴文型、沐川型)、峨眉黑鸡、泸宁鸡、凉山岩鹰鸡、藏鸡、金阳丝毛鸡、广元灰鸡;鸭2个,分别是建昌鸭、四川麻鸭;鹅2个,分别是钢鹅、四川白鹅;马3个,分别是甘孜马、建昌马、河曲马:驴1个,是川驴;兔1个,是四川白兔。培育的传统畜禽品种及配套系12个,其中猪配套系2个:川藏黑猪配套系和天府肉猪配套系,牛新品种1个:蜀宣花牛,羊新品种4个:凉山半细毛羊、南江黄羊、雅安奶山羊、简州大耳羊,兔新品种1个:川白獭兔,鸡配套系3个:天府肉鸡配套系、温氏青脚麻鸡2号配套系、大恒699肉鸡配套系,鹅配套系1个:天府肉鹅配套系。

[四川电视台公共•乡村频道记者]:

请问《目录》公布后,如何引导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薛建平]:

农业农村厅一直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们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在《目录》所列范围内规范开展饲养经营活动。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制定实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发挥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和饲养管理水平。强化畜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动物防疫条件,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申报、突发疫情处置等责任,鼓励和支持创建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发展,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培育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

[四川新闻网记者]:

据了解,全省饲养蛙类的养殖户较多,但蛙类未列入《目录》,请问下一步蛙类养殖管理有什么考虑?

[何川]:

蛙类是两栖动物,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类存在交叉管理问题,要求明确蛙类管理划分。为此,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论证,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关于虎纹蛙,农业农村部将和林草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时予以明确。两部门通知中明确要求,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从事人工增养殖生产活动要严格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四川手机报记者]: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

[薛建平]:

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王犁田]: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肖厅长、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媒体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