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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
发布时间:2020-01-02 17:23 信息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点击数: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农业农村厅以各项涉农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厅“三定”职能职责的调整和行政权力事项的划转,对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十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5大类近40余项进行了调整或取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25日发布的《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全省农业农村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422项,其中行政许可73项、行政处罚265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23项。

四川省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