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依法全面清理调整我省农业部门行政权力
发布时间:2018-11-08 16:26 信息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点击数: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监管工作,确保全面依法行政,今年7月以来,我厅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分类标准指引(试行)》的要求和各项涉农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的十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4项。2018年10月30日,省审改办发布了《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川审改办发【2018】6号)。根据该清单,我省农业部门现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58项,其中行政许可84项、行政处罚282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附件:四川省农业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