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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发布时间:2021-01-19 10:12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乐山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工作重中之重,持续推动《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紧密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一是全覆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坚定主心骨、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进一步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抓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双组长)。

三是充分发挥以市带县作用,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及时召开全市乡村振兴暨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制定《关于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年“三农”领域重点任务,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在乐山落地落实。

五是组织开展“三农”工作综合调研、县乡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及工作力量普查调查,努力查补工作“短板”。今年以来,共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等重要会议19次。认真落实市、县(市、区)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制度,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按计划开展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主评议农业农村工作列入市政协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市政协对11个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专题调研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