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制定《乐山市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出台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户厕新(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新(改)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村规划编制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153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为抓手,计划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7176户,已改造完成14520户;计划新(改)建集镇(含市场)公厕62座,已开工25个,完工8个;计划新(改)建179个行政村公厕,已开工90个,完工63个。印发《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全覆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改厕大力推行“厕污共治”,建立“厕污共治”长效利用和管护机制,农村5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以农村“四清四拆”为抓手,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组织75个乡村振兴省(市)级示范培育村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规划“留白”机制。通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特色小城镇、特色村庄、特色产业建设贷款;建立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全市创建农业主题公园3个、美丽休闲乡村4个。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以上。
二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开展春季造林,完成营造林面积22.94万亩。落实农业生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做好农用地分类管控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6%,废旧农膜回收率达79.1%,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建乐山市古树名木专家库,已完成全市非原始林区城乡范围树龄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88株鉴定上报工作。印发《长江流域乐山境内天然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全市需退捕上岸渔船433艘,目前152艘渔船已完成退捕工作。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印发《乐山市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市管以上15条主要河流2020年度工作清单》和《乐山市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市县乡三级河长开展巡河管护1万余次,发现解决问题770余个。
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及专用道建设,全市农村公路完成投资6.78亿元,占年度计划15亿元的45.1%。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