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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坚持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20-08-06 09:48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一是党建引领抓推进。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制,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包村联户,让每一名基层党员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示范员、宣传员、协调员、管护员,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切实感受宜居乡村建设的好处,激发农民主体作用,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热潮。

二是项目建设补短板。抓住国家当前抗疫期间出台的“新基建”政策窗口期,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装储备,加大力度争取中、省项目支持,积极发行乡村振兴地方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资金瓶颈。2020年创建“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450个,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6.8万户、集镇和市场公厕62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77%,实现行政村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村占比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55%

三是技术指导保质量。督促相关牵头部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能用、好用、实用,杜绝出现“用不了、不好用”等问题,重点对厕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和日常管护开展培训指导,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标准,把好质量关、验收关,把好事办实办好。

四是督查考核促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对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暗访,注重奖惩结合,对工作开展有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