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经济成员235万个、登记集体经济组织1179个。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流转交易、流转评估”3个平台建设,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土地经营权预流转服务规范》等4项眉山市地方标准,眉山农交所正式挂牌运营,新增农村土地流转1.5万亩。
(2)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指导意见》,用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果,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1467本,累计发放贷款1944笔9.82亿元。
(3)强化乡村振兴保障支撑。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开展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新增家庭农场1929家。整合农业投入,乡村振兴71个重点项目投入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