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效精准”保障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调整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建立完善《乐山市市中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试行)》等政策制度,保证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发放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首批到位 8000 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债券包装,发行债券 20000 万元用于嘉州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储备专项债券项目 4 个,总投资 4.744 亿元。整合587 万元风险补偿金,按 1:10 比例引导金融机构投放 5870 万元,组成信贷担保基金,已放贷产业扶持资金 2253 万元。统筹项目和资金安排,整合各级财政、社会和民间投资 8.29 亿元,用于推动市、区乡村振兴“挂图作战”项目建设。
二是“灵活规范”保障用地。因地制宜高质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村貌革命、宅基地和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不断优化全区农村土地利用布局。将通过“小挂钩”项目新增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点状供地等方式,全面加强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冷链物流、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等农业新业态的用地保障。制定完善《乐山市市中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持续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深入推进土地托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等方式,着力破解农户“撂荒”、流转困难等问题。
三是“内培外引”保障人才。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制定《市中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十条措施》,加快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的培养和乡村振兴服务团、发展师的组建,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优秀农民工回引力度。选派 3 名来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担任白马镇、悦来镇、平兴镇的“乡村振兴第一书记”,组建了一支涵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业务骨干的乡村振兴服务团,为点亮美丽乡村、谱写乡村振兴篇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