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联播
威远县清理集体资产债务推进村级建制调整
发布时间:2020-04-26 15:20 信息来源:厅农村改革处 点击数:1

威远县村级建制调整于2020年4月启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了《威远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财务合并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处理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本次清理是在2019年结束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清理,清理内容包括资金、固定资产、各项收入支出、债券之物和资源性资产。在清理过程中,要充分做到尊重和维护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利,先冻结清理,后审计合并。具体流按照成立资产清查组、锁定债权债务、封存资产、冻结账户、清理审计、合并账目流程进行。

全县村级财务冻结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在财务账目冻结后,财务公章和印鉴由镇资产清查组暂时保管,村确需发生日常零星运转经费,经集体研究请示后,先由个人垫付。在账目合并过程中,首先,接受群众监督做好7天的公示。随后各镇农村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进行调账,生成新的各类会计报表,按照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建立新的账套,将涉及村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并按相关规定到开户银行和镇农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印鉴变更手续。

本次清理务必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必须按财经纪律有序进行,必须要确保各项政策和合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必须要做好财务档案和各种相关资料的交接。

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不准”:一是不准私分、转移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资产;二是不准变卖固定资产,暂停一切资产租赁、工程承包等行为;三是不准突击花钱,用集体资金吃喝、送礼;四是不准瞒报、漏报和虚报村集体资产;五是不准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六是不准拖欠、占用村集体款项和实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威远县相关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