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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坚持标本兼治 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0-04-24 09:46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一是提升监管检测能力。依托村两委推动落实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全覆盖,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乡镇监管标准化服务站建设,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确保乡镇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星级评定。市中区、马边县、峨边县通过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推动五通桥区、金口河区、沙湾区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力争通过质检机构“双认证”。强化获证质检机构证后监管,切实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培训指导、技能鉴定和服务。

二是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制定2020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发挥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7%以上,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问题查处率100%。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组织开展抽样,确保监测不断档。各县(市、区)组织乡镇开展快检筛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延伸和补充。建立健全重点风险产品名录,做好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通报约谈,严防风险隐患。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违禁物质等已知风险深入评价危害程度和产生原因,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对生物毒素等潜在风险及时开展排查,提出预警建议,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实时分析研判舆情状况,编发舆情信息,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积极应对。对问题多发环节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是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乐山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行为,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启动“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坚持“四直两不”,加大对重点监控对象和产品抽查频次,扩大监测参数,实施精准打击。推进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三同步”,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

六是强化执法办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县(市、区)查办案件数不低于上年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件。

七是逗硬绩效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