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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突出党建引领 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12 09:18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一是高位推动,建立一把手总抓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调整充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蹲点调研,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等形式,高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规划先行,落实激励考评机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全面开展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6个县(市、区)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犍为县、井研县集益乡圆满完成乡村振兴规划试点任务,34个村按新技术导则和标准完成规划编制、73个村形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116个村启动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先进、示范创建。2019年拟认定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1个、先进乡镇10个、示范村50个。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市县两级目标考核。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创新资金渠道,初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2019年全市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超过30亿元。4个县(市、区)包装、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鼓励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着力为“三农”引入“金融活水”,四川农信系统内机构在我市“三农”贷款余额净增40.63亿元。

四是突出教育培训,建立人才回引机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新培育村农技员、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近5000人,农村实用人才超过8万人。实施“万名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新回引优秀农民工2000余名,培养农民工后备力量1136名、村干部751名,相关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