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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能办落实六项工作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能项目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21 10:31 信息来源:省农能办 点击数: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农业农村厅党组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春耕备耕工作的工作要求,2月17日,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抓好全省2020年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6条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担当。市(州)、县(市、区)农村能源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制度,确保今年农能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技术服务不放松、重点项目建设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项目建设施工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聚焦种养循环、绿色发展、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提早考虑今年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大力推广“三沼”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农村能源和人居环境技术服务水平,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克服疫情对项目建设不利影响。密切跟踪分析和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能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安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疫情较重的项目建设地,可适当延后建设时间。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项目建设地,在有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按照工作计划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三是创新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弹性制上班要求,积极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微信、电话、网络等“见技术、不见面”的方式,积极谋划农村沼气种养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要着眼于高质量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创新工作理念,探索工作路径,主动加强与实施方案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我办《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好今年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和要点,做好项目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抓实农能扶贫项目建设,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深入一线积极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尽快开工复工。

四是做好项目建设指导服务。各地农村能源部门要正确做好建设工地的指导和服务,全面排查所辖工地现状,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进场。必须有人值守的工地要严格符合当地政府防控措施,禁止人员随意进出。针对当前养殖场可能存在企业复工难、饲料运输难、产品销售难、项目开工难等问题,各级农村能源部门要深入一线了解养殖场、业主单位的困难和诉求,“点对点”准确掌握拟建项目的运行管理情况和新建项目的推进进展情况。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问诊把脉,积极向省农能办及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困难和需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

五是狠抓农能系统安全生产管护。各地要采取电视、网络、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加强早春用肥高峰期安全宣传,重点强化沼气池清池出料等关键环节、突发意外事故安全施救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建设配套养殖场的安全管理,指导养殖场业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目标的清洁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距离、工人劳作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是激励各地在项目建设一线担当作为。注重正向激励,对今年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开工、复工、建设等成效较好的市(州)和项目县(市、区),在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并作为农村能源系统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项目建设工作不负责任、工程项目质量不高、年底前仍完不成建设任务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